钱刑交易,要分什么刑,多少钱

  钱和刑罚能否交易?
  能,又不能,能否成交取决于刑是什么刑,钱是多少钱。
  交通事故中死了人,如果责任在司机,死者家属可以起诉肇事者,或让他坐牢,或索要赔偿,怎么做都可以,双方看着办;故意杀人被处死刑,被告出天文数字买命,原告答应,法院则不应该答应!
  刑罚不外乎两个目的,一是还被害人公平,二是警示后人保社会平安。
  对于普通案件,拿钱减刑是常用的做法,交通事故处理中常见,本老人家要说的是:别将受害者按社会地位分成三六九等赔偿,而应该按照被告的经济能力赔偿,既要维护被害者的利益,又要让被告感觉疼痛,补偿数额还要“保底”。
  对于恶性案件,比如故意杀人案,如果允许用钱买命,虽然受害者将得到一定经济补偿,但也会助长潜在的犯罪者,它维护的是上层阶级的利益,是对法治精神的嘲弄,也是对社会长治久安的严重破坏。
  为了防止法官滥用钱刑交易,法律上作出明文界定什么可以交易什么不可以交易就行了。
  本老人家写这篇文章,主要不是钱刑交易本身,而是感觉到中国社会有向上流阶级一边倒的倾向,全然背离了革命的初衷。用钱买命已经成了现实,“资本家”正在疯狂地剥削普通劳动者,官商勾结起来坑害普通民众。什么废除死刑,什么保护私有财产,说穿了,就是为权贵摇旗呐喊。以“保护私有财产”为例,中国法律一直就给予了保护,重新提出,无非就是“别管我的钱是怎么来的,既然成了‘私有财产’,先保护了再说”。
  偏向于强者,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,但千万别一边倒。别抬出什么20:80的“国际惯例”说明自己的观点,没有普通劳动者,权贵们狗屁都不是。